中共康定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的公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康定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中共康定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的公告
中共康定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8:30-2026/8/5 17:3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信访局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和《中共甘孜州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甘社工发〔2026〕16号)文件精神,结合康定市实际,决定面向甘孜州户籍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共计6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其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岗位2名(康定市水井社区);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工岗位3名(康定市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信访社工岗位1名(康定市信访局)。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6届、2025届、2024届、2023届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水井社区)

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社会关爱服务,包括开展社区居民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社区关爱活动,重点服务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协助社区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档案、开展资源链接、助力风险排查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

主要统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负责县域内重点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人群的需求摸排、个案帮扶、小组活动与社区活动策划实施;链接整合民政、卫生健康、教育、工会、团委、妇联、慈善、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协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邻里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民生政策落地宣传;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及督导、助力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运营与品牌化建设。承担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交办的社会治理服务相关工作。

(三)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

主要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和方法,协助开展信访接待、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等服务,促进信访问题源头化解。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党纪处分尚未解除;

3.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

4.各类公职、政策性招考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起至2026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康定市新城实验小学(康定市榆林街道情歌路199号)。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岗位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募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原件。

(四)资格初审

1.本次招募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报考或招募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验》,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线下集中闭卷考试;

2.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3.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所需的2B铅笔及黑色签字笔等文具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组织方不提供考试所需文具。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6.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则以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开展后续面试工作;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资格初审单位负责。应招募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前往指定地点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交材料不全、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复审不合格人员,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将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复审单位依据报考登记表预留电话通知,若因联系方式错误、无法接通导致未能按时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内容为准;

4.本次所有岗位面试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折合前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5.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抵达考场候考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行承担。面试结束后,若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人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缺考造成实际面试比例低于原定入围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6.面试全部结束后,康定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s://www.gzzrsks.com.cn)公布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

1.各招募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政策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余人员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组织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更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康定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抵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可结合其残疾类别对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作为参考依据;

4.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可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额的,按照该招募岗位所有已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可递补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康定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公示

1.结合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及政审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s://www.gzzrsks.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核查完毕并形成结论后,再确定是否予以招募;

3.若出现拟招募人员资格被取消或公示后本人主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招募。


八、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人员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拟招募的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本次招募成绩保留期限2年(自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在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从该岗位增补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录,补录人员服务结束期不超过首轮招募人员协议结束期。

(二)个人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4.5万元(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十、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六)招募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招募。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招募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招募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募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募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本次招募设置举报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0836-2857321

(二)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0836-2825217

(三)市纪委监委派驻康定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8990481413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调剂、笔试、面试、体检、审查、递补、签订协议的,责任自负。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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