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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2026年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2026年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2026/7/30 17:00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社会化运作,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共3名。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岗位及要求

岗位:工会社会工作者,详见附件《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

人数:3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5.首次应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区(市)县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授予的表彰荣誉的;

(2)获得全国、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

(3)拥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及以上的,或心理咨询师中级及以上的,或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的。

(二)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单位工会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引领、职工建功立业、工会维权服务、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组织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

专业:不限。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其他:中共党员优先;有在机关、企事业等基层组织从事过工会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5.其他不宜担任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东部人才官方链接:https://dbrc2024.zhaopin.com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审核合格者通知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人方可开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址将通过报名邮箱进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经综合考核,岗位报考者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此次招聘。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2.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三甲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征信情况证明,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结果公示

考察通过后,统一在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拟聘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四、聘用相关

(一)聘用

拟聘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派驻上岗。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酌情递补。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工作地点及薪资

1.工作地点:成都东部新区(后期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

2.薪资:7.5-9万(含税,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经费)。

(三)咨询

咨询电话:028-68906868;028-8136133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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