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强国有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受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管理培训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6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管理培训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硕(博)士研究生,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所学专业须列入《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企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范围;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在国有企业任职的;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8.存在回避关系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日18:00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857742091@qq.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姓名+手机号+毕业院校+专业+岗位代码+应聘企业。报名材料包括:
1.《宜宾市叙州区属国有企业2026年招聘管理培训生报名表》(附件2),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加盖印章)扫描件。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职称证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1)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将于面试前进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者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者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者关注相关信息。
(3)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表》1份(请自行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提醒
(一)专业认定
1.招聘岗位在硕士、博士两个学历层次分别明确了学科专业名称。应聘人员符合其中一个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如果考生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则以考生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2.专业要求中的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主要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并结合国内高校实际开设的专业合理设置。
3.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聘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半结构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问答)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专业素养、职业规划、岗位匹配度等核心素质。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人员的确定
若单个岗位通过集中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需进行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及时在“三江人才网”网站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0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缺考笔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通知为准。
(四)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进行了笔试筛选岗位的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招聘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成绩须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三江人才网”网站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待核验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3.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国资监管局会同用人单位开展综合考察,重点考察:
1.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个人诚信、学业表现、能力素质、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询;
2.人事档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真实性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网站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三)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复核材料真实性,报区委组织部、区国资监管局审核备案。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区属国有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管培生薪酬待遇按照各区属国有企业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激励等。
(三)人才政策
符合叙州区人才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人才绿卡、入住人才公寓、享受安家补助等。
(四)培养体系
建立“1+2+N”管培生成长模型,培养规模根据区域发展实际需要确定。
1.学习轮岗期(1年):在企业内部多个职能部门或项目部进行轮岗,每期3个月。本阶段管培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评估工作表现与技能掌握情况,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进入管理新秀期;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取消管培生身份,原则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管理新秀期(2年):挂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助理,配备一名企业高管担任职业导师,深度参与核心工作。本阶段管培生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评估工作表现进行期满考核,考核优秀的可进入管理骨干期;其余人员取消管培生身份,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续签事宜。
3.管理骨干期(N年):择优聘任中层干部、下属公司领导干部,优秀者可优先推荐作为区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选。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区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
(二)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报考者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辅导;
(二)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14780881862
监督电话:18283180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