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电子档,在7月22日—7月31日发送至邮箱:421810072@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1-5725186,13890995992。
(二)审查
由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临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1.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按照招聘计划的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缺考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闱比例或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情形,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1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负责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临聘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编外人员,需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瑞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聘用所需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工形式及合同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屏山县瑞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试用期不合格或编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27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年度根据工作实绩发放考核奖励;依规享受工会福利、伙食补助;公务差旅按照单位现行财务制度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天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年休假天数根据在同一或者不同聘用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聘用期间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各类公开招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规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六、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5725186。
附件: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招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