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
石渠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医院发展,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石渠县妇幼保健院拟招聘合同制护士,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招聘为合同制,共2个岗位3名计划(其中临床医生由卫生局聘用、两名护士由妇幼保健院聘用),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石渠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招聘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范围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及影响正常工作的慢性疾病,能胜任临床护理岗位工作。符合护士执业注册体检标准。
3.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护理学、临床类专业学历。
4.资格要求: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8年6月1日至1991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4.被录用为公益性岗位和财政供养人员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规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已在石渠县范围内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地点:石渠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办公室/护理部)。
(二)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在招聘会现场报名日,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从公告附件栏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石渠县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红底(预备一张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底)。
⑵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⑸应聘岗位“其他要求”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考核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考核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拟定于2026年6月28日领取准考证。2026年7月1日至2日进行,分为笔试+实操+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1日(10:00-12:00),实操:2026年7月1日(14.00-16:00)
2.笔试地点: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实操地点: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实操为护理基本操作。笔试+实操结束后,考核招聘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笔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4.面试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0:00,由考核招聘组具体确定方式并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由考核招聘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30%),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负责通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石渠县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招聘对象,由石渠县妇幼保健院纪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公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九)聘用审批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安排工作。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逾期未参加审核确认或无法提供及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配套包括:养老、工伤、失业,从工资中代扣缴。试用期工资2100.00元,转正后2400.00元,并享受院内绩效待遇,享受单位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承诺自愿签订并履行合同内容。
(三)医院暂不为招聘人员提供住宿、食宿。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人事、组织、纪委等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真实,并保持畅通。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考核招聘组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通知,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考核招聘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石渠县卫生健康局
0836-8902123
咨询电话:
石渠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836-8622796
附件1石渠县妇幼保健院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信息表.docx
来源:石渠县妇幼保健院
一审一校:徐家兴
二审二校:代吉卓玛
三审三校:蒋定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