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科学编配审判(执行)办案团队,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南江法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合同制)。鉴于我单位在2026年度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中,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对招聘岗位进行补充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
(一)招聘岗位:聘用制书记员1名、辅警1名;
(二)招聘学历:
(1)书记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辅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有从警经历的,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
(三)招聘专业:不限
招聘范围
巴中市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须持社区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报考条件
01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前一日(即2026年6月21日);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辅警岗位:左右单眼裸(矫正)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扁平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养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和辅警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招聘方法与步骤
01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5日(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827-8233855。
2.报名地点: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广场街38号304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26年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1份或《2026年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填写好后用A4纸打印并签名,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或社区出具常住证明、高校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
④电子证件照。
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报《2026年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或《2026年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预审,对符合书记员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对符合辅警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02考试
1.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者参加)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②体测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不予开考。
③体测内容: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项目为: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身高测量:需脱鞋测量,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④请考生携带好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体能测试结果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不予开考。
③笔试内容:侧重考查报考人员的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政策法规等,分值100分。
(1)书记员:综合知识(40%)、文字记录(20%)、计算机测试(40%)。
(2)辅警:综合知识。
④笔试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3.面试
①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③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④面试要求: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4.成绩计算
(1)书记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小数最后位数不四舍五入),并在“南江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03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①书记员: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以《综合知识》《计算机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名次。
②辅警: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通过“南江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书记员试用期3个月,辅警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管理
聘用人员与南江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南江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制度。
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南江县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辅警)人员薪酬待遇核发;
(二)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其间因聘用制书记员或辅警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南江县人民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南江县委编办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827-8811896。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咨询:0827-823385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