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4个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于近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报考者应在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中: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