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6个岗位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是按照宜宾市委、市政府要求而成立的国资监督服务专业管理平台,负责运营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监督中心、招投标服务中心和外部董事服务中心。公司通过整合优化资源,为市属国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服务,优化人才招聘体系,开展功能类、公益类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招聘;强化财务监督管理,建成市属国有企业债务监管数字化平台,对市属国企债务实施全面监测预警,推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保障财务总监履职服务;深化招投标规范有序,搭建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依托平台开展市属国企集采、招采代理;细化外部董事履职服务,助力市属国企董事会规范运行,提升投融资等经营决策质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
(七)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