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9人8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学位)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他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未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允许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报考,即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应聘者必须在聘用前(最迟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请应聘人员谨慎报考。
市本级(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岗位,除硕士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本科毕业生,须由单位在聘用后5年内安排到基层锻炼满2年。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6年3月24日(报名最后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确认详见附件《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年龄为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17日及以后,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退役军人可在岗位表述的年龄基础上再放宽2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