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图书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图书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文献阅览、资源利用与参考咨询等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图书馆学术研究;开展讲座展览、地方文献、数字图书馆等服务,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图书馆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