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72人298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及岗位基本情况(综合类)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学位)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他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未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市本级(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岗位,除硕士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不足2 年的本科毕业生,须由单位在聘用后5年内安排到基层锻炼满2 年。“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6年3 月24日(报名最后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确认详见附件《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年龄为出生日期在1987年3月17日及以后,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退役军人可在岗位表述的年龄基础上再放宽2周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