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5〕1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5“蓉城英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5〕58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大学官网(https://www.cdu.edu.cn)与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sc.cdu.edu.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大学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
1.承担本科教育,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2.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工作; 3.承担与国(境)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科学技术 文化交流合作任务;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具体校情请登录成都大学官网(https://www.cdu.edu.cn)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202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在此次招聘的范围。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成都大学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