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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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信息

招聘1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9 08:30-2026/3/13 17:30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名(限男性),具体岗位按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广元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4.男性要求净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体表有纹身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03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广元市利州区武汉路149号)二楼政工室,咨询电话:0839-520608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现场填写《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发表作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1张,特殊技能者同时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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