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宜宾市翠屏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市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证明。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6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3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省级部门当年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