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优秀人才的公告(第二批)
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优秀人才的公告(第二批)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3/03 00:00-2026/03/15 24:00

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在无特殊情况下,2026年规培结业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明;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考核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二)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288号、东坡区文庙街1号。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考生请复制点击链接https://v.wjx.cn/vm/tMdOTwN.aspx#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26年3月3日00:00至3月15日24:00。

图片7.png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附件2《报考登记表》、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医院官网“招标·招聘公告”栏(http://www.mssrmyy.cn)公告,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由眉山市人民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当日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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