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药师(士)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普通高中起点,中专起点不符合条件),中药学专业,具有中药师(士)资格证,具有本公告其他要求。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5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水电路212号利州区中医医院医技大楼(4号楼)15楼人事科,报名电话:0839-6193513。
3、报名资料:考生在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后粘贴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职工作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考同意书。
四、考核招聘
1、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医院人事科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利州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须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个人情况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人事科会及时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六、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3、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人事科梁老师联系电话:0839-6193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