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下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下同]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sthjt.sc.gov.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公益二类 |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 |
主要负责研究评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发展趋势、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标准体系,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规划与设计及其他社会需求的环境科技服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应学历学位条件,且完全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所载职称及专业,应与拟报考岗位的“职称”和“职称专业要求”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