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岗位:聘用制书记员(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四)名额:2名【书记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年满十八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5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五)本人及直系亲属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75490798@qq.com。(邮件主题备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姓名),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17:30分。(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机关504政治部办公室。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17:30分。
2.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复印件(网络报名的提供扫描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3.资格审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