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7个岗位
岗位需求
初中: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物理、心理健康
小学: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科学、心理健康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一致;
4.按国家规定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应聘中学语文、小学所有学科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认同天府一中教育集团文化理念和价值观,拥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和课程开发、整合能力;
7.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特级、正高级)可适当放宽。
(二)优秀在职教师要求
1.拥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学科教学和课程开发、整合能力;
2.区(县)级赛课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市级以上研讨课、示范课;获区(县)级以上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名优教师优先;
3.曾在名校担任过管理干部(含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者优先;
4.有文案写作、融合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者优先;
5.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博士)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
1.须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成绩排名居院系前茅,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院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有艺术专长者,擅长文稿撰写、具有新媒体采编能力者优先;
3.长期储备各学科实习老师,优秀者可转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兼职兼薪,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方式
请您将个人简历提交至邮箱(简历以“姓名+学段+学科”命名):hylzx2025@163.com。
联系电话:
文老师:18848425727
温馨提示
1.本批次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如应聘者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得应聘”的情况,学校将不予录用;
3.体检的标准和项目,参照相关规定,于指定医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