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1名,招聘岗位详见《高县嘉乐镇公开招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精神类疾病,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限男性,需高中及以上学历(职高、中专视为高中同等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
(四)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通信与计算机、汽修维修、机械维护、医疗急救、石油化学、视频编辑、水域救援、高空救援、无人机操作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五)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已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18:00时(3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投递简历形式进行报名。投递简历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高县嘉乐镇公开招聘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4.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打包投递至指定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岗位代码),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