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中心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01招聘对象、范围、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当在投递简历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人员。
02招聘岗位及要求
03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17:00,填报《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相关佐证材料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至邮箱1332413210@qq.com。
(二)《报名资格审核表》填写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与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在线认证报告》;③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4岗位调整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其总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05考试
(一)考核方式
笔试+技能+面试的形式。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具体事宜由单位组织。
(二)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20%。
(三)笔试、技能考核、面试主要内容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对专业知识进行考核;技能考核心肺复苏操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考官将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如医生岗位可能涉及临床病例分析、医疗政策理解等。
(四)结果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06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按中心规定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心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我中心编外拟聘用人员,将于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及报到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按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07薪酬待遇
按照中心的绩效管理办法计发职工薪资;入职后可加入中心工会,与在编职工享受同等工会会员权益;享受与在编职工同等的进修培训权利;购买五险一金。
08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受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草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办
受理电话:19158890961
09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电话:028-27872183
联系人: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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