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4人8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更好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等有关规定,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0名、消防文员4名。(具体招录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0日24:00。
三、招录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10月1日——2007年10月1日),性别限定为男性;
3.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10月1日后出生);
5.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消防文员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0年10月1日——2005年10月1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同等以上学历(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优先招录。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3.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4.优先招录的意思是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可在体检环节优先于其他报考人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
9.曾考取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扫描报名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定报考岗位后不能更改。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招录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支队招录办将通过短信和攀枝花消防微信公众号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予以淘汰,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攀枝花消防微信公众号。
(四)考核测试内容及成绩计取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要额外进行驾驶技术测试。
消防文员考核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报考人员考核测试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总分进行排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总分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分计取方式为:考核测试总成绩(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消防文员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超过40分按照40分计算),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分一般、中等、良好、优秀4个等次,以完成时间计取成绩,单项有效成绩为2.5分至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消防文员仅有体能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招录。
(五)各环节测试内容。
1.体能测试。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专职消防队员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任选一项,考生填写报名表时选择相应科目,且选定后不得更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驾驶技术测试项目:侧方位停车、倒车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路考,实行扣分合格制,每个项目基础分100分,单项低于60分或总分低于32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招录。(2)消防文员。男性消防文员报考者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100米跑、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屈腿仰卧起坐四个项目任选2项,女性消防文员报考者800米跑为必考项目,屈腿仰卧起坐、跳绳、10米×5往返跑、坐位体前屈四个项目任选2项。体能测试项目选定后不得更改。(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标准详见附件3)。
2.笔试。考察应试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由支队指定人员统一进行出题和评卷。
3.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等内容。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系统评判为“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5.体格检查。按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将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6.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第九条第五款执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本人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以上各环节结束后,支队将在攀枝花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及下一环节考核具体安排,同时用短信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天,并计入试用期。
(二)支队组织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结业考核,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试用期转正,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与报考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其所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且服从工作地点分配。
(三)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培训期(试用期)。
五、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和轮休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具体以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执勤备战情况而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录用后的工作期间,录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录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录用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至五年,与录用单位直签。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攀枝花消防微信公众号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招录各环节考试测试。
(三)本次招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812851971350823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