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安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本次招聘人员为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且事业心、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未按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协议履约,发生违约行为且在违约管理期内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资格条件及考核方式
见附件1《江安县总医院2025年第二次招聘员额制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时至10月24日下午5点。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件、报名信息表(附件2)等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后,通过江安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邮箱:2579239289@qq.com进行提交,提交后请拨打0831-2622365进行确认。
2.线下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件、报名信息表(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江安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307室,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还。
线上报名合格者,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打印2份,供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附件1),主要考核应试者岗位相对应的理论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考查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7)报名岗位需要的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形式及范围
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评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基本操作技能和临床急诊、急救技术的熟练掌握程度,考评医务人员的临床思维应变能力,特别是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思维判断能力,考评医务人员基本技能的规范化操作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试总成绩发布
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因考生不主动、不查阅相关信息或个人通讯不畅导致后续招聘程序中断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审核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应查阅考生的个人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递补
因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后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江安县总医院员额制人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根据合同的时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请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九、本公告由江安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总医院人才办):0831-2622365
监督电话(总医院纪检办):0831-2888366
江安县总医院2025年第二次招聘员额制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资格要求 |
笔试 |
面试 |
备注 |
江安县人民医院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类):临床医学类;研究生(一级学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执业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含眼耳鼻咽喉科专业;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面试 |
|
全科医师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专业类):临床医学类;研究生(一级学科):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1.执业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含全科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面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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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中医医院 |
针灸医师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研究生(二级学科):针灸推拿学、针灸 |
35周岁及以下 |
1.执业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医学基础知识 |
专业知识面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