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位于锦江区榕声路166号。学校秉承盐小集团“厚德如盐,适融入道”的教育理念,以特有的区位、生源、师资等确立了“繁花似锦,馨香四逸”的办学追求和“阳光、明理、笃行、善思、乐群”的育人目标。学校占地近1.8万平米,现有教学班级36个。学校先后被评为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新优质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全国青少年篮球特色学校,建有成都市普通学校示范性资源教室,学校坚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是成都市首批心理健康实验学校,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四川省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根据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条件
1.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教师招聘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逾期未提交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二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2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12时——2025年8月21日17时。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等应聘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扫描件和个人简历电子版等,所有证书扫描成PDF格式),应聘资料以压缩文件的方式发至邮箱(526198050@qq.com),邮件以“学科+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如“小学数学+张三+1xxxxxxxxxx”,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择优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考核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答辩成绩分别占60%、40%。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考核时间及地点邮件或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
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盐道街小学锦馨分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86939183
监督电话:028-8693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