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委托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5人、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10人。
二、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2)曾被开除党籍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违反社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学生。
(7)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未缴纳社保证明等资料扫描成PDF文件,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312192635@qq.com邮箱。
3.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8月25日18:00。初审结果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电话告知已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在任何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和规定、弄虚作假、违反人事考试纪律、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
采用纸质版线下答题考试模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题型为填空、选择和判断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法律基础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按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址以电话通知为准。
2.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速录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现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同一天进行,时间为8月下旬。进入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址等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3.加分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总成绩加1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总成绩加1分;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的总成绩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相关加分材料于面试当天提交。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家庭情况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与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档案均在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七)递补人员库
建立递补人员库,本次未聘用,但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入库。若聘用岗位出现空缺,可从递补人员库中择优挑选考生进行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工资按照4万元/年(含五险一金)执行。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泸州市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30-4262049
联系电话:0830-426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