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5名。
二、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6.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文字写作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开除学籍、军籍的;
(8)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11)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1137482575@qq.com。
邮件主题请以“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命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
(3)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2023、2024年毕业并保留应届生身份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未参保证明;
(5)能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其他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8月25日18:00。初审结果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电话告知已通过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在任何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和规定、弄虚作假、违反人事考试纪律、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
(二)考试
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
采用纸质版线下答题考试模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题型为填空、选择和判断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法律基础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2.计算机速录测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速录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按照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预计为8月底,具体时间、地址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未参保证明、加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现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预计为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址以电话通知为准。
4.加分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可加1分,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总成绩可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相关加分材料于面试当天提交。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确定名次;基础知识成绩依然相同,以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确定名次)。
2.体检要求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与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合同期间包括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递补人员库
建立递补人员库,本次未聘用,但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入库。若聘用岗位出现空缺,可从递补人员库中择优挑选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泸州市茂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老师,0830-8912572。
六、附件(识别二维码下载)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