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平武公安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人的公告
绵阳市平武公安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人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2 -2025/8/29 (工作时间)

平武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因岗位需要,限男性)


招聘对象:常住户口在绵阳市范围内或长期在绵阳市范围内居住的公民。


PART.01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可信、品行兼优,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20-35周岁,身高不低于165cm;


5.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斜视、纹身、色盲等;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


2.优秀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具备散打、篮球、足球、田径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计算机专业资格证书;


4.符合现代警务活动的专业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PART.02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29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平武县公安局政工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平武县公安局政工室;电话报名:0816-8824541),电话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3天内到现场报名点提供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持相关证书)、近期同底3张1寸免冠彩照和3张2寸免冠彩照及简历。


5.资格审查:平武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平武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PART.03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由平武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终止合同),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平武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分配管理,工资待遇按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


PART.04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平武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16-8824507。


平武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816-8824541。


PART.05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的通讯方式必须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发生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时,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通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平武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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