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5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5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5 -2025/8/17

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关于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5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受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委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一)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按照三江集团战略发展工作部署,四川兴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模式重组整合为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亿元。港荣能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2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0家、参股子公司12家。


港荣能源公司改革融合后,按照“1+2+N”(党建引领,传统能源加新能源两个板块协同发展,推进N项重点工作)工作思路,立足于三江集团赋予的职能职责,深挖市场资源,围绕传统能源供应、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绿色出行等主责主业,以保障民生福祉与助力低碳发展为目标,以“创新领航、绿动未来”为发展理念,突出“传统与新能源”联动强化配套,打造综合能源服务体系,强化品牌影响力,树立综合能源新品牌。


港荣能源公司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深耕宜宾市及三江新区高质量发展需求,通过整合平台及产业合作资源,强化“传统与新能源”联动配套,打造集能源供应(成品油、天然气、水务、电力销售)、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绿色出行、汽车生态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体系。横向拓展风光电氢等新能源业务,纵向深化原料开采、精加工、研发制造、循环利用等高价值环节,构建多方共赢的城市能源产业生态,成为主业集中、高度市场化、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国有企业。立足宜宾,辐射西南,面向全国,成为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二)宜宾荣发能源有限公司


宜宾荣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发能源公司)系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4日,注册资本3亿元。2022年12月与四川睿安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安石油公司)合作经营,以自建的江门油库(储油罐总库容30000m³,可储存油品2万吨)和一条铁路专用线为基础,开展成品油贸易(票据经营),承接成品油仓储、批发业务。


(三)四川睿安石油有限公司


四川睿安石油有限公司系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4日,注册资本为1.7亿元。公司坐落于川、滇、黔三省交界之处的泸州市叙永县江门镇,是一家集成品油仓储、批发以及零售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业务范围辐射川滇黔三省。公司建有30000m³的成品油储配库,配备了现代化的储油、供油设施,并且拥有铁路危化品运输专线,有力地保障了地区成品油的供应。公司始终坚守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秉持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的理念,持续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品质,致力于为客户呈上更优质的石油产品及服务。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八)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8月5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回避关系的;


8.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9.与前用人单位签署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竞业限制期尚未届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背景调查(或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7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19.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聘中,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仔细填写信息,及时上传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将于笔试前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在本批次的招聘。


④笔试成绩将于面试前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达不到1:3比例,则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


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七)讨论决定


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用人单位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


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并与拟聘用人选协商达成一致情况下,可对照招聘岗位降低岗位层级录用,不得提级录用;


为保证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用人单位招聘的科学性、一致性、规范性,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剂。


(八)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或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企业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招聘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时效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7883657(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31-2400602(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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