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位于锦江区静逸路51号。在探寻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发展道路上,我园始终坚持党对幼儿园工作的全面领导,秉持“顺应天性,适性发展”的办园理念,致力培养“善于表达、勤于思考、勇于创造”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创建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幼儿园。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有健康证;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业务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3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
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日12:00–2025年8月7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等应聘资料(附照片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与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如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等),有经验的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将应聘资料压缩包打包发至邮箱:yisfyi95423@qq.com。
要求:邮件标题格式及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3.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还需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健康证。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5.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6.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
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区华兴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7761263587
联系人:尹老师
监督电话:19158801931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逸路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