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公告
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22 09:00-2025/7/24 18:00

为科学编配审判(执行)办案团队,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南江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合同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


(一)招聘岗位: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学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专业:不限


招聘范围


巴中市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须持社区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报考条件


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招聘方法与步骤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4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广场街38号304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25年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1份(请考生填写好后用A4纸打印并签名,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


②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有效身份证或社区出具常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电子证件照。


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报《2025年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预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不予开考。


③笔试内容:综合知识(40%)、文字记录(20%)、计算机测试(40%)。


④笔试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或蓝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2.面试


①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③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④面试要求: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并在南江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先后以《综合知识》《计算机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通过南江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管理


与南江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南江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制度。


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南江县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核发;


(二)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南江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报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827-8811896。


本公告由南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咨询:0827-823385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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