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青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8 -2025/7/10(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为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招聘职位


辅警1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24—30周岁(截止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3.报考人员限青川户籍或常住地为青川县;


4.具有正常履行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70cm,形体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等;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能素质能保证日常辅助执行警务活动的需要;


5.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体育方面相关特长(篮球、田径等)或获得过国家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优先。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青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青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有特长者携带专业技术证书。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以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含客观题及主观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2.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体能测试科目:短跑、长跑、立定跳远等(以考试当天实际测试为准)。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标准执行。体能测试结果分为不合格(55分)、合格(65分)、良好(75分)、优秀(85分)四个等次,对应计分,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4.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并在青川县人民法院机关大楼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职业病检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经青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会研究后确定等额递补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院党组已定制度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五险一金费用。


联系方式


青川县人民法院0839-7202576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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