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2人3个岗位
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遂宁兴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基本条件。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的是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凡与用人企业高管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食宿自理)。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兴顺集团中层管理干部3名、一般工作人员13名;卓逸公司一般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遂宁市大英县南华路16幢兴顺集团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825-6163777,联系人:刘女士。
2.网络报名:应聘者可将报名信息、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543416788@qq.com。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职位、时间及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由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4)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5)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回。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2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通知进入笔试环节。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以招聘人数起算,按不低于1:3比例统一进行笔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低于此比例,则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笔试重在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笔试成绩将作为筛选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重要依据。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满分100分。考前不提供考试资料。笔试开始考试15分钟以后考生未到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因缺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兴顺集团根据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剂。面试开始考试15分钟以后考生未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才可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兴顺集团组织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兴顺集团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成绩对外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兴顺集团查询。
(十)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由兴顺集团办理人员入职手续,并由所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范用工。录用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工资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月薪制。
六、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遂宁兴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在大英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相应附件资料请应聘者自行到网站上下载。
咨询电话:遂宁兴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825-616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