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个岗位
太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优良,办学条件优越。
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文系、旅游系、财经系、管理系、教育系、数学系、外语系、音乐系、园艺园林系、艺术设计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机电与车辆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智能与信息工程系、材料与化学工程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筹)、公共体育教学部等18个教学系(院、部),2个教学中心(公共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本科专业43个。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升学院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水平,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学院发展需求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和科研建设需要的下列人员:
1.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中A、B、C、D层次的人才。
2.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及副教授。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A、B、C类人才年龄不受限制,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D类人才及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