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3个岗位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晋城市儿童医院晋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79年,是我市唯一一所集保健、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为晋城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长治医学院教学医院、山西省助产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山西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出生缺陷防控耳聋基因检测实验示范基地,是晋城市产科质控部、新生儿科质控部的依托单位、山西省妇幼保健联盟成员单位、河南省儿童医院联盟成员单位、北医三院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网络成员单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地项目单位,荣获山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医院位于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753号,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51平方米。2023年市儿童医院易址迁建项目被列为市重点工程,利用原晋城市人民医院旧址改建,位于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南侧,太行路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76699.11平方米,编制床位359张,预计2026年3月完成搬迁。新院区建成后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将成为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历和年龄要求:学历为本科,年龄为28周岁(1996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为硕士,年龄为30周岁(1994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助产士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