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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北路梆子剧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朔州市北路梆子剧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8人2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0 08:00-2026/8/13 18: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49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朔州市北路梆子剧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朔州市北路梆子剧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演员岗位12名,演奏员岗位1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朔州市北路梆子剧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8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朔州市艺术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朔州市振华西街48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朔州市北路梆子剧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1份,

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成绩单。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4)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中专学历报名无需提供此项证明)

(5)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红底照片3张(背面备注姓名)。

(6)应聘人员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则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采取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6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上述成绩也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专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天公布。

2.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100分。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成立考官小组,人数为7人,考官全部外聘。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驻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朔州市艺术研究院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政策咨询:18634921689181349005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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