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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运城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444人5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6 09:00-2026/10/30 17:00
缴费时间
2026/10/26 09:00-2026/10/31 17:00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经报请省公安厅、市政府审批同意,运城市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运城市公安机关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44名。其中,市本级120名(其中市局60名、盐湖分局50名、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0名),12个县(市)公安局共32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运城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运城市(含运城市13个县、市、区);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报考,需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www.bmpta.com/ycfj。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资格条件,均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开启报名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址,左侧“报名人数统计”可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2: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审核和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2026年10月30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则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同一招聘单位的不同岗位间可以进行调剂。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核减并调整招聘名额,核减后的名额向同一招聘单位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依次调整。如计划聘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岗位10因岗位特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按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须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携带相关材料,于2026年11月3日12:00前,前往运城市公安局429房间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享受减免考试费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80分钟(两科同时进行),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参加笔试的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有作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

3.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具体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 目

标准

测试要求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可测两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1000米跑

≤4′35′

≤4′45′

单次确定成绩

纵跳摸高

≥255厘米

可测三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测试要求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可测两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800米跑

≤4′30′

≤4′40′

单次确定成绩

纵跳摸高

≥220厘米

可测三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五)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需出具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除按上述要求外,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后,未达3倍比例的,从同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七)加分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体能测评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加10分。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依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聘单位研究择优录用。

(九)体检和考察

从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1.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考察

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报告。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各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公示及聘用

1.公示

运城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碍等情形的,不予聘用。培训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合同(首次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补充聘用

为满足工作需要,节约考试资源,自此次招聘首次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含公示期)一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市公安局适时组织补充聘用工作。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体检、考察环节结束后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与监督

公告、审核咨询电话:0359-2690027

网报技术电话:0359-2091732

监督电话:0359-269035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醒:

1.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辅警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2.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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