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1个岗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及《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的通知》(同人社函〔2026〕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区共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云州区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
(4)持证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满为止
报名地点:云州区政务大厅二楼C07窗口
报名时需提供:
1、《云州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2份(附件2、3);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复印件;
5、按照就业困难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低保、残疾、就业创业证、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等证明材料)和1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初审。
(二)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统筹安排、服从调剂的招聘的方式拟定聘用人员。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5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考勤、淘汰制度。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352-8013123(区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1:云州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请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附件3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大同市云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