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山西省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办法(试行)》(晋组通字〔2018〕54号)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思路,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现公开选聘文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运营总监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运营总监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8日后出生)。
2.学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担任单位中层领导岗位。(3)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企业副总级别以上高级管理人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3.专业及相关要求: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化工、土木工程、机械、数学等相关专业素养,具有行业从业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四.管理薪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没有行政级别,不受编制、职数限制,实行契约化管理。
(二)签订履职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履职目标、权利义务和依据绩效确定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面议);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三)开发区管委会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
五.选聘程序
(一)制定选聘方案
文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三化三制”改革要求,结合开发区市场化、专业化人才的实际需要,制定具体选聘方案,报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呈市委组织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