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2名、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新闻宣传人员1名和5名储备人员,派往榆社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民主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5.学历及专业要求:
(1)法律事务助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
(2)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文秘类专业优先);
(3)新闻宣传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数字媒体专业,具备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业务素养、专业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应用。同等条件下具备摄影、海报设计、视频剪辑等技能者优先;
6.根据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要求,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中技)学历;
7.目前在职的人员,需提供由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及在读学生;
(9)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03
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本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截图打印;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另附个人简历1份。
2、资格初审
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招考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3日
地点:榆社县仪川小区6号商铺阳光发展2楼
咨询电话:0354-697166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此次招聘报名考试费200元。
考试及录用
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技能知识等。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1)拟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1:2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工作人员将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当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求职动机和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当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只进行一次,不再进行复查。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政审
工作人员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核是否存在本公告第二条报名条件第9点所述的不得报考之情形。存在上述情形者均认定为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6.储备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岗位拟录用人员。除拟录用人员外,其余人员按照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储备人员,储备库有效期自储备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一年,如有相应岗位人员空缺,从储备人员中按照名次依次递补。
7.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榆社大海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04
聘用事项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与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期内,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本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原因,由用人单位通知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05
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按照用工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2.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06
工作地点
榆社县人民法院
07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如有变动调整,以微信公众号“榆社大海人力资源”发布更正公告或以电话0354-6971666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公司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榆社县大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