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33名。
一、招聘计划
学院拟公开招聘编制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33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表)。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证书需在2025年11月底前取得);
(六)应聘者实际年龄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范围,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sxzyzzrsb1@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包括:《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5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及相关学历学位、科研学术成果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时向学院提交本人相关材料原件。
(四)考核(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面试总成绩中试讲或技能测试占60分、答辩占40分。
A类和B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能力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C类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为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面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予以公布。对于同一批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参加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不纳入面试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信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制人员,需参加年度考核、完成聘期任务并参加聘期考核,按照我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0351-7834621
监督电话:0351-7015565
附件1: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表
附件2:山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报名表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