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2人公告
滁州市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2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1 09:00-2025/11/10 17:00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为加强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执勤力量,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根据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滁州市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名,其中岗位包括消防车驾驶员、灭火救援战斗员、接警员,限男性。工作地点:凤阳县城、玄武街道、刘府镇、殷涧镇、板桥镇、小岗村。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等事项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处分的,在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处分、被辞退以及非正当原因申请离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招录过程中隐瞒个人相关真实情况,被单位发现的;


6.招录过程各环节考核测试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7.岗前培训期间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出现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的;


8.身体条件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2025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方式:18755067119,报名地址: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凤阳县工业园区琴音路268号)。


2.网上报名:2025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通过微信扫码(附件6)加入微信群咨询相关政策,由群管理员组织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材料。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其他证件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5)各1份。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由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不另行通知。


(三)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按照《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1000米跑(必考项)、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5×10折返跑、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测试。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成绩计取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若最终成绩相同,依据《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优先录用,若优先录用条件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1.体格检查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地点: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主要包括派员走访和实地考核,重点考察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核查了解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审核《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测试面试、体格检查、考察等情况,择优选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微信公众号“中国凤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组织开展集中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一)培训内容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规制度、灭火救援实用理论、队列、基础体能训练(主要包括耐力训练、力量训练、速度训练、灵敏训练、柔韧训练等)、应用体能训练(主要包括5×40米折返搬运重物、100米负重、60米肩梯等)、技能训练(主要包括装备器材训练、应用技术训练、适应性训练和实战化训练等)。


(二)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普考和补考。普考通常在科目或培训结束时进行,普考不及格时,可组织1次补考,补考成绩为该考核项目的最终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录用分配


(一)录用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批准书》。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二)分配


大队专职招录办根据各专职站人员编制实力、和结业考核情况,按照就近分配到其生活所在地工作的原则,拟制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分配方案,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自愿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结束后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岗位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地方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2.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享受年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提供在队时的食宿,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对工作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入党、技术培训等待遇。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轮休8天),遇有迎检或阶段性重大任务未能安排轮休或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适时安排补休。


4.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每年实行定期增资,年终根据个人工作实绩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5.考核退出机制。聘期内用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地方第三方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2.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3.招聘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公示情况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凤阳”进行公告,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有关招聘政策及考核、体检等后续信息,由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1875506711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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