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全镇计划选聘1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适应跨村任职,服从本镇岗位调剂;
(三)具有固镇县户籍,婚嫁入本县,或因本人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县户籍人口;限本乡镇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需具有新马桥镇户籍,婚嫁入本镇,或因本人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镇户籍人口;
(四)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属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乡村振兴专干有相关证明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4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非工作原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
6.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在重点工作、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信访维稳等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防汛救灾、秸秆禁烧、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