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9人13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人才需求,补齐高中学科教师短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批准,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9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5年寿县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配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号),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需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及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新招聘的教师,设定5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和“寿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寿县教育体育局”站点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寿县教育体育局东三楼会议室(地址:寿春镇南门外通淝路寿春中学隔壁)。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以及《2025年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等材料,并缴纳笔试费用,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
(1)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认定报告、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等材料。
(3)已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以及“本人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见附件4),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若逾期未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5)。
(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7)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2)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从高校入学至报名之日,不得出现时间间断,待业经历也需完整填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笔试费用的报考者于8月8日下午到寿县教体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中学部分)(附件6)为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为确保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在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县教体局及县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招聘单位在县教体局及县人社局指导下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批聘用,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宜
(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公告》由寿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三)后续的笔试成绩公布、专业测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寿县教育体育局”站点(网址: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800?type=4&catId=159645337&action=list)发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寿县教育体育局0554-312109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寿县教育体育局):0554-430081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