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2个岗位
怀宁县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计划开展2026年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岗位2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附件1《怀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25周岁及以下”为“200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实操、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6年06月01日在安徽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anxiangrenli.com)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6月08日下午17:00(限工作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00号蓝乡人力一楼业务部,咨询电话:0556-4669117。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须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怀宁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在此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5)本人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笔试缴费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但为确保聘用人员质量,笔试成绩须高于50分(含5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基础医学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分值: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认参加面试、技能实操人选需缴费80元/人,方可参加面试、技能实操环节。
2.面试方式:依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设置70分为及格线(含70分),面试成绩<7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得进入技能实操环节。
(五)技能实操
1.参加对象:通过面试及格线(≥70分)的所有考生。
2.技能实操考核形式:现场操作或情景模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如临床操作、实验技能、设备使用等)。
3.技能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等,分值为100分,设置70分为及格线(含70分),技能实操成绩<7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总成绩合成
通过面试和技能实操双及格线的考生,按以下权重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职称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仍有相同,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七)体检、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皖人社发〔2017〕10号)等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不包括当场复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考察、体检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原则等额递补。考察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岗位所在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在同岗位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薪酬标准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蓝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综合薪资:基本工资、月工作量绩效及院龄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大专学历2000元/月、本科学历2500元/月,取得与派遣岗位相对应的助理级(师级)职称增资500元/月,取得与派遣岗位相对应的中职称再增资800元/月;月工作量绩效:根据科室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前三个月无月工作量绩效;院龄津贴:按20元/年计发,即每满1年院龄,每月发放津贴20元。上述综合薪酬总额,包含单位、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对参加应聘的所有合格考生进行登记,如有人员空缺,可在该批次考试中按考生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最后一天起设置为一年。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视同知悉并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考生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错过本次招聘者,视同自愿放弃。
2.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仅限用于招聘工作,报名涉及的个人信息资料将按保密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56-4669117
监督电话:0556-4669730
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