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校园招聘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0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6年度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布。
三、招聘条件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届高校应届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硕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