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6年度旌德县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计划
2026年度旌德县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新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2026年度旌德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8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