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4 -2026/3/30
蚌埠市房地产领域(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调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经市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中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工作内容
市房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从事市房调委人民调解工作及部分内勤工作,聘任人员须服从分配。
二、聘任人数
1名。
三、工作职责
(一)接受纠纷当事人的申请或有关单位委托,调解房地产领域方面矛盾纠纷;
(二)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及时调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三)通过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纠纷登记、文书制作、档案管理、调解数据统计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五)向市房调委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送调解案例等有关信息;
(六)遵守市房调委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七)完成市房调委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聘任条件
(一)聘任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工作有关规定;
2.热爱调解事业,公道正派、品行高尚、乐于奉献,坚持独立公正调解原则;
3.年龄一般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能保证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4.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并熟悉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5.了解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