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队站执勤实力,满足全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收8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需要在全市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站)统一调配,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消防车驾驶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初次招录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的男性中国公民;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及具有其他通信、电脑使用等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由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保险构成。正式聘用后灭火救援员岗位每月工资4300元起;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5300元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其从业(在高等院校就读)时间计入定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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