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2007年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我院是合肥市唯一的市属规划设计单位,现拥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咨询等八个甲级资质,以及土地规划、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等三个乙级资质,具有较强的综合设计能力。
建院以来,我院共获得全国及省、市科技进步奖、优秀规划和工程设计奖324项。其中全国优秀设计奖43项,安徽省优秀设计奖256项、市级奖25项。各级各类科技进步奖13项。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发展战略,更好满足院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须满足岗位表中的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