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聘2人,招聘要求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综合管理岗2人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公司材料撰写(含公文、报告等)、品牌建设与推广、行政事务协调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三)招聘要求
1.年龄及学历: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秘书学专业;
3.工作经验要求:具有2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任职证明);
4.其他:具有较强的统筹、策划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国家重点大学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五)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53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优筛优选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7月16日至7月23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报名考生请尽量完善个人工作经历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考试费缴纳:资格审核通过后至7月24日17:00前,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45元/科/人),未按时缴费及缴费后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
4.开考比例要求: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6: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此次的招聘计划,择期再行发布,岗位取消招聘的,退回已缴纳笔试费用。
5.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3770806。
(二)人才测评考试安排:
1.人才测评采取笔试和两轮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人才测评安排,报名结束后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设定笔试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人才测评笔试后,安排资格复审。
4.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初试结束后按照初试成绩1:6进入复试,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面试对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适岗程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满分100分,设定两轮面试成绩均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作为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带入综合成绩合并计算,以面试复试成绩作为本次招聘最终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注意事项:
1.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面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关注招聘动态。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3.本次招聘建立考生备选库。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公告之日起计,设置为六个月。
四、聘用手续
1.聘用方式: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薪资待遇:按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